第144章 不道歉不签字
怎么现在跟这个老娘们说两句话,就这么费劲!
“你爱签不签,不签我就在这待着,反正我没错,我不怕丢人,是我的孩子也不会嫌丢人。”
郑素芬一副我就这样的样子,看着赵勇刚,然后眼神转到赵美兰的脸上。
“你,会嫌弃我吗?觉得我错了,应该道歉吗?还是觉得给我当女儿丢人,你要是觉得丢人,正好真会就在派出所,我直接让警察同志出个证明,咱们断绝母女关系。”
突然被点名的赵美兰一缩脖子,觉得整个身体都冰凉凉的,好像掉到了冷水里。
她马上举手,发表自己的态度,“妈,你永远是我妈,我们压根就没错,错的是李明秋跟她的熊孩子女儿,我们才不丢人,要是爸在无理取闹,你就跟他离婚,以后我跟你过!”
“嗯。”郑素芬对赵美兰的表忠心十分满意,点点头,想着等明天出去多给她买几身做衣服的布料。
“妈,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,跟他干,我们好好的逛商场,她上来就咬人,别说我们没打她,就是打死她都活该。”
赵美兰现在对李明秋的意见非常的大。
从前那是眼盲心瞎,还当李明秋是个好的,不会像她亲妈一样偏心眼子。
如今她可算明白了,人家确实没有在老赵家他们兄妹几个身上偏心眼,那是压根就没有拿他们当单位。
他们这几个谋划的东西,将来都是她生的那个小贱种赵芝兰的,她有什么好偏心眼的!
只要赵勇刚这个当爹的偏心赵芝兰就好了。
这两个人,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,全拿他们兄妹五个,哦,不对,是兄妹是个当二傻耍呢。
“你这个小兔崽子说啥呢?信不信老子打死你,竟然给在这个地方编排你李阿姨,人家给你的那些好吃的,都喂给白眼狼了。”
赵勇刚咬牙切齿的骂赵美兰,可惜人家脸皮早就厚了,雷打不动的笑。
光笑不说,赵美兰还敢还嘴,“爸,你说这话可真有意思,那次这个女的给我们拿吃的,最后你没拿钱给赵芝兰?你给她的钱,都够买十次八次好吃的了,那钱也有我妈的一半吧,你们怎么说也是夫妻,可她呢?每次看见我妈就给看杀父仇人一样,不,就好像我妈给她亲爹活剐了,然后还给扔粪坑里了一样,她都不是白眼狼,你还真不能这么骂我!”
郑素芬被赵美兰这一番话给差点给整笑了。
她这个女儿是继承了什么太极绝学吗?这么会阴阳。
之前怎么就没有发现,自己这个女儿长的可真是太顺眼,忍不住就想奖励她。
“美兰啊,你说的好,以后这么的话就多多的还说,”郑素芬欣慰的拉着赵美兰的手拍拍,“你之前不是在百货大楼看上一块300的手表吗,就是那个什么水钻满天星,等会咱出去妈就买给你,还有你这么大一个姑娘,上下班没有个车也不好,顺便自行车也买了。”
“真的吗?”赵美兰捂住住,幸福来的太突然,她眼睛里全是兴奋的光芒。
“千百块的事情,你妈我洒洒水啦,说给你买等会出去就给你买。”郑素芬高兴的答应。
“不行买!买什么买,你大哥出国的事情还没办完,家里还没装修,你二哥还没结婚,你一个丫头花什么钱?”
赵勇刚一听千把块钱,在郑素芬的眼里都不算钱,想起来她从老大哪里捞回去不少,怎么说也有四五千,不然怎么这么这得给赵美兰花。
不行!这个钱,他一定要要回来。
那可都是他的钱,怎么能让她们这对赔钱货母女花呢?都应该自己享受才对。
“老大出国,老二结婚,这两个事情跟我的钱有什么关系,他们之前都不孝顺我,现在谁孝顺,我的钱就给谁花,我不仅要给美兰买,我还要给爱兰买,花我赚的钱,不嚷嚷个屁!”
郑素芬毫不客气的怼回去,然后继续不搭理他,跟赵美兰商量买手表的事情。
别说赵勇刚,就连李明秋听她的大手笔,心里也动了动。
她跟何家栋结婚这么多年,钱都是实报实销,手表这样的东西,她的成分不好的理由说多了,就真的不敢让何家栋给她买了。
要是能从郑素芬这里在弄回去一块手表,那她以后跟赵勇刚出门的时候,也不会怕时间掌握的不对了。
省的每次都在提心吊胆。
两个人一对眼神,就明白对方的意思,赵勇刚轻咳一声,换了个语气开口,“行啊,既然你不愿意道歉,那就给人家三千块钱的补偿金,这个字我也签。”
赵勇刚觉得,一分钱不给郑素芬留也不现实,三千块钱是让她肉疼,可也不是接受不了的价格。
毕竟,给赵美兰装扮一身行头,就舍得花掉小一千。
足够证明郑素芬的手里是有钱的。
“你说什么?三千块钱,你当你是个什么东西,还是让她李明秋是个什么东西,还要三千的赔偿,别说三千,三毛都没有。”
郑素芬买那个四合院才花这个数,他们怎么敢要的呢?
那个四合院,是个两进的院子,在早年间好歹也是巡抚大人的府邸,能住下将百十号人呢。
要不然,后来怎么敢接剧组,在这住还在这拍摄。
“郑素芬,我是不是给你脸了,你真当我在这跟你耗着,没事是吧?”
赵勇刚真的被怼的生了大气,胸口一直起伏着。
可惜,现在的郑素芬完全不拿他当单位了,看都不看他一眼。
想起来,新买的四合院,之前住的是领导,有个电话线一直没拆。
今天还让大哥去邮电局给费用交上了,要不给家里打个电话,让大哥带着东西过来签字吧。
真的不想给这个两个傻子耗着了。
明天,赵美兰还要去上班,就这点时间真的不够用。
“警察同志,你也看见了,我们夫妻两个之间有矛盾,他不会给我签字,要不我给娘家打个电话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