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另一副面孔
小
大
沈驰雁坐在床边,偏头瞥了黄莺一眼,恶心的立刻起身,冲个凉便去了金店。
在店里,他撞见了沈鸿鹄。
此时才不过大清早,沈鸿鹄不该出现在店里。
他好吃懒做,没道理这个时间不在床上睡觉,跑来巡店。
“你干什么了?”
沈驰雁的目光在沈鸿鹄的身上扫过,天气那么热,沈鸿鹄穿得有点儿多。
他伸手,想要摸一摸沈鸿鹄的口袋,却被躲过。
“哥,妈说她想出院了!”
沈鸿鹄心中警铃大作,立刻拿话分散沈驰雁的注意力:
“咱今天去接她出来不?”
陈天巧已经在医院里住很长时间了,虽然有吃有喝,有人伺候,但总躺在床上,也不舒服。
她也想过来看看,儿子如今的富贵。
“把她接出来谁伺候,你吗?”
沈驰雁脸色很沉,语气不耐,他对自己这个小脚母亲,其实没有一丁点儿感情,一切只不过出于孝义而已。
他是一个很注重责任的人。
“那也不能一直在医院住着呀!”
沈鸿鹄陪着笑脸,想到一个主意:
“要不,让新嫂子给请个保姆?”
“新嫂子?”
沈驰雁皱眉,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娶黄莺了?
“那不是新嫂子那是什么呀?”
沈鸿鹄自以为是的笑着,还带着几分戏谑:
“照我说呀,你就应该跟姓秦的那个母夜叉赶紧划清关系,把新嫂子给娶了。她家就她一个宝贝女儿,到时候这家产,不都是你的?”
他以为自己说得挺对,结果下一秒,脖子就被沈驰雁掐住,抵在了墙上。
“你这辈子,到底要扯我后腿到什么时候?”
沈驰雁的眼里全是阴狠,哪还有半点文质彬彬的儒雅?
黄家为什么默认他和黄莺的暧昧,却不允许他们领证结婚?
黄莺又为什么百般讨好,却从不提结婚的事?
防的,不就是有人侵吞他们家财产吗?
这种时候,沈鸿鹄一张臭嘴到处乱张扬,还一副惟恐别人不知道,他惦记人家家产的样子,是想害他们被人扫地出门吗?
都活了半辈子了,还不知道他们这种身份,想要翻身有多难吗?
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
如今沈驰雁牺牲自己,背着吃软饭的骂名,换来一家子吃饱穿暖,家里人就该消停点儿!
可是这些人,一直在惹事儿!
之前是秦梦云,那么好的一个牛马,任劳任怨,你让她好好拉磨犁地不就完了,惹她干什么?
现在又是黄莺,脑子不好使,但是人家爹妈精明啊,就凭沈鸿鹄这种白痴,也想算计人家?
沈驰雁越想越气,手中的力道逐渐加重。
他不该是今天这个样子的,全是被这群没脑子的家人拖累的!
“哥!哥!”
沈鸿鹄被勒得一张脸通红,声音都发不出来了,他努力挣扎着,才让沈驰雁醒过神来。
可是,他并没有马上松开手,而是下令道:
“你今天就去南方打工,不要再回来!”
“我去南方打工?”
沈鸿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人是疯了吗,守着这么好的金店,他去鬼的南方啊?
他摇头,不想去。
“你必须去!”
沈驰雁用力一甩,将他摔在地上,结果两枚金戒指从他衣服里滚了出来。
沈鸿鹄连忙拿手捂住,刚碰到戒指,手掌就被亲哥踩住。
此时,沈驰雁的脸色非常的难看。
“狗改不了吃屎!”
他脚下用力,踩得沈鸿鹄疼得钻心,却不敢叫出来。
“要么,你今天离开江城,要么,我送你去牢房,你自己选一个!”
“我,我,我去打工!去打工!”
沈鸿鹄喊着,掌心的戒指已经嵌入肉里,疼得他想死。
沈驰雁将他拎起来,顺手捡起地上的戒指:
“现在就滚!你要敢去妈那儿告状,就别怪我不念手足之情!”
他扭头,看着沈鸿鹄,眼神是那么的冷。
这一刻,沈鸿鹄感觉眼前的人根本不是他大哥,完全像变了一个人。
透着恐怖!
“那你总得给我点盘缠吧?”
他小心翼翼,又可怜巴巴的乞求着,眼睛还一直在瞄那两枚金戒指。
可沈驰雁怎么可能给他?
“滚!”
就这一个字,沈驰雁抬腿离开,进了库房,开始盘点。
金店是每天一盘的,可防不住有人相互勾结,做假账,只要认真一查,就能查出来,
看着三十多件,大半斤的黄金缺口,沈驰雁想杀了弟弟的心都有了。
这么多黄金,足够枪毙他好几回的!
好在黄莺完全把店子交给他打理,每个月只查一次账,他还可以操作。
沈驰雁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等再睁开时,已经有了主意。
这黄金,有十四k的,十六k的,十八k的,二十四k的,别看型号差不多,价钱却天差地别。
何况还有一种工艺,叫做“金包银”。
……
“哇!好香啊!”
孜然的香气,随着炭火的味道飘散开来,引得人口水直流。
在这炎炎夏日,还有什么是比吃烧烤更好的享受吗?
那一定是再加一瓶冰镇啤酒!
其实,秦梦云没做过烧烤,她上一世只会煎牛排。
但是她想吃烧烤,知道是垃圾食品,知道不健康,就是想吃。
今天教张胖丫他们一家做吃的,顺便就腌制了点烤串。
没有签肉的签子,就直接砍了树,现劈。
劈着劈着,她又想到一个故事,挺有意思的。
江城绿化带很喜欢种夹竹桃,现在正是夹竹桃盛开的时候,红的,粉的,白的,漂亮得不行。
有人就用夹竹桃的树枝,串肉烤着吃,然后……
故事里都是骗人的,这肯定不行!
秦梦云摇了摇头,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,举着烤好的肉串问道:
“来,要不要尝一尝,秦式烤串!”
“要!”
张家的几个孩子早馋得不行,秦梦云一边烤,他们一边流口水。其他人也差不多,大家伙一哄而上,将烤串瓜分了个干净。
当然,他们还是蛮有良心的给秦梦云留了一个。
“秦大姐,你怎么这么会做吃的,感觉你啥都会做!做饮料,做小吃,就连烧烤也会呀?”
酱宇海对秦梦云的崇拜又增加了几分。
都说隔行如隔山,厨师分为白案和红案,不管哪一种,学起来都超级难。他简直不敢相信,有人能什么都会。
可这些在秦梦云眼里,则是一理通,百理明。
烹饪,它是有底层逻辑的。
更何况,她围着灶台,伺候那几张刁钻的嘴几十年,怎么也该修炼出点儿道行。
秦梦云将手里的烤串吃完,拍了拍手:
“做人哪有什么都会的,做生意也不可能赚完所有的钱。你该考虑考虑,早餐、中餐、晚餐、宵夜,你到底要做哪个?
别看你年轻,现在熬得住,就敢一整天都忙活,时间一长,身体就垮了。
选一样,把它做精,做强,做成一个品牌,别人只要想吃那个,就会到你这里来!”
在店里,他撞见了沈鸿鹄。
此时才不过大清早,沈鸿鹄不该出现在店里。
他好吃懒做,没道理这个时间不在床上睡觉,跑来巡店。
“你干什么了?”
沈驰雁的目光在沈鸿鹄的身上扫过,天气那么热,沈鸿鹄穿得有点儿多。
他伸手,想要摸一摸沈鸿鹄的口袋,却被躲过。
“哥,妈说她想出院了!”
沈鸿鹄心中警铃大作,立刻拿话分散沈驰雁的注意力:
“咱今天去接她出来不?”
陈天巧已经在医院里住很长时间了,虽然有吃有喝,有人伺候,但总躺在床上,也不舒服。
她也想过来看看,儿子如今的富贵。
“把她接出来谁伺候,你吗?”
沈驰雁脸色很沉,语气不耐,他对自己这个小脚母亲,其实没有一丁点儿感情,一切只不过出于孝义而已。
他是一个很注重责任的人。
“那也不能一直在医院住着呀!”
沈鸿鹄陪着笑脸,想到一个主意:
“要不,让新嫂子给请个保姆?”
“新嫂子?”
沈驰雁皱眉,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娶黄莺了?
“那不是新嫂子那是什么呀?”
沈鸿鹄自以为是的笑着,还带着几分戏谑:
“照我说呀,你就应该跟姓秦的那个母夜叉赶紧划清关系,把新嫂子给娶了。她家就她一个宝贝女儿,到时候这家产,不都是你的?”
他以为自己说得挺对,结果下一秒,脖子就被沈驰雁掐住,抵在了墙上。
“你这辈子,到底要扯我后腿到什么时候?”
沈驰雁的眼里全是阴狠,哪还有半点文质彬彬的儒雅?
黄家为什么默认他和黄莺的暧昧,却不允许他们领证结婚?
黄莺又为什么百般讨好,却从不提结婚的事?
防的,不就是有人侵吞他们家财产吗?
这种时候,沈鸿鹄一张臭嘴到处乱张扬,还一副惟恐别人不知道,他惦记人家家产的样子,是想害他们被人扫地出门吗?
都活了半辈子了,还不知道他们这种身份,想要翻身有多难吗?
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
如今沈驰雁牺牲自己,背着吃软饭的骂名,换来一家子吃饱穿暖,家里人就该消停点儿!
可是这些人,一直在惹事儿!
之前是秦梦云,那么好的一个牛马,任劳任怨,你让她好好拉磨犁地不就完了,惹她干什么?
现在又是黄莺,脑子不好使,但是人家爹妈精明啊,就凭沈鸿鹄这种白痴,也想算计人家?
沈驰雁越想越气,手中的力道逐渐加重。
他不该是今天这个样子的,全是被这群没脑子的家人拖累的!
“哥!哥!”
沈鸿鹄被勒得一张脸通红,声音都发不出来了,他努力挣扎着,才让沈驰雁醒过神来。
可是,他并没有马上松开手,而是下令道:
“你今天就去南方打工,不要再回来!”
“我去南方打工?”
沈鸿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人是疯了吗,守着这么好的金店,他去鬼的南方啊?
他摇头,不想去。
“你必须去!”
沈驰雁用力一甩,将他摔在地上,结果两枚金戒指从他衣服里滚了出来。
沈鸿鹄连忙拿手捂住,刚碰到戒指,手掌就被亲哥踩住。
此时,沈驰雁的脸色非常的难看。
“狗改不了吃屎!”
他脚下用力,踩得沈鸿鹄疼得钻心,却不敢叫出来。
“要么,你今天离开江城,要么,我送你去牢房,你自己选一个!”
“我,我,我去打工!去打工!”
沈鸿鹄喊着,掌心的戒指已经嵌入肉里,疼得他想死。
沈驰雁将他拎起来,顺手捡起地上的戒指:
“现在就滚!你要敢去妈那儿告状,就别怪我不念手足之情!”
他扭头,看着沈鸿鹄,眼神是那么的冷。
这一刻,沈鸿鹄感觉眼前的人根本不是他大哥,完全像变了一个人。
透着恐怖!
“那你总得给我点盘缠吧?”
他小心翼翼,又可怜巴巴的乞求着,眼睛还一直在瞄那两枚金戒指。
可沈驰雁怎么可能给他?
“滚!”
就这一个字,沈驰雁抬腿离开,进了库房,开始盘点。
金店是每天一盘的,可防不住有人相互勾结,做假账,只要认真一查,就能查出来,
看着三十多件,大半斤的黄金缺口,沈驰雁想杀了弟弟的心都有了。
这么多黄金,足够枪毙他好几回的!
好在黄莺完全把店子交给他打理,每个月只查一次账,他还可以操作。
沈驰雁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等再睁开时,已经有了主意。
这黄金,有十四k的,十六k的,十八k的,二十四k的,别看型号差不多,价钱却天差地别。
何况还有一种工艺,叫做“金包银”。
……
“哇!好香啊!”
孜然的香气,随着炭火的味道飘散开来,引得人口水直流。
在这炎炎夏日,还有什么是比吃烧烤更好的享受吗?
那一定是再加一瓶冰镇啤酒!
其实,秦梦云没做过烧烤,她上一世只会煎牛排。
但是她想吃烧烤,知道是垃圾食品,知道不健康,就是想吃。
今天教张胖丫他们一家做吃的,顺便就腌制了点烤串。
没有签肉的签子,就直接砍了树,现劈。
劈着劈着,她又想到一个故事,挺有意思的。
江城绿化带很喜欢种夹竹桃,现在正是夹竹桃盛开的时候,红的,粉的,白的,漂亮得不行。
有人就用夹竹桃的树枝,串肉烤着吃,然后……
故事里都是骗人的,这肯定不行!
秦梦云摇了摇头,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,举着烤好的肉串问道:
“来,要不要尝一尝,秦式烤串!”
“要!”
张家的几个孩子早馋得不行,秦梦云一边烤,他们一边流口水。其他人也差不多,大家伙一哄而上,将烤串瓜分了个干净。
当然,他们还是蛮有良心的给秦梦云留了一个。
“秦大姐,你怎么这么会做吃的,感觉你啥都会做!做饮料,做小吃,就连烧烤也会呀?”
酱宇海对秦梦云的崇拜又增加了几分。
都说隔行如隔山,厨师分为白案和红案,不管哪一种,学起来都超级难。他简直不敢相信,有人能什么都会。
可这些在秦梦云眼里,则是一理通,百理明。
烹饪,它是有底层逻辑的。
更何况,她围着灶台,伺候那几张刁钻的嘴几十年,怎么也该修炼出点儿道行。
秦梦云将手里的烤串吃完,拍了拍手:
“做人哪有什么都会的,做生意也不可能赚完所有的钱。你该考虑考虑,早餐、中餐、晚餐、宵夜,你到底要做哪个?
别看你年轻,现在熬得住,就敢一整天都忙活,时间一长,身体就垮了。
选一样,把它做精,做强,做成一个品牌,别人只要想吃那个,就会到你这里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