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另一副面孔

沈驰雁坐在床边,偏头瞥了黄莺一眼,恶心的立刻起身,冲个凉便去了金店。


在店里,他撞见了沈鸿鹄。


此时才不过大清早,沈鸿鹄不该出现在店里。


他好吃懒做,没道理这个时间不在床上睡觉,跑来巡店。


“你干什么了?”


沈驰雁的目光在沈鸿鹄的身上扫过,天气那么热,沈鸿鹄穿得有点儿多。


他伸手,想要摸一摸沈鸿鹄的口袋,却被躲过。


“哥,妈说她想出院了!”


沈鸿鹄心中警铃大作,立刻拿话分散沈驰雁的注意力:


“咱今天去接她出来不?”


陈天巧已经在医院里住很长时间了,虽然有吃有喝,有人伺候,但总躺在床上,也不舒服。


她也想过来看看,儿子如今的富贵。


“把她接出来谁伺候,你吗?”


沈驰雁脸色很沉,语气不耐,他对自己这个小脚母亲,其实没有一丁点儿感情,一切只不过出于孝义而已。


他是一个很注重责任的人。


“那也不能一直在医院住着呀!”


沈鸿鹄陪着笑脸,想到一个主意:


“要不,让新嫂子给请个保姆?”


“新嫂子?”


沈驰雁皱眉,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娶黄莺了?


“那不是新嫂子那是什么呀?”


沈鸿鹄自以为是的笑着,还带着几分戏谑:


“照我说呀,你就应该跟姓秦的那个母夜叉赶紧划清关系,把新嫂子给娶了。她家就她一个宝贝女儿,到时候这家产,不都是你的?”


他以为自己说得挺对,结果下一秒,脖子就被沈驰雁掐住,抵在了墙上。


“你这辈子,到底要扯我后腿到什么时候?”


沈驰雁的眼里全是阴狠,哪还有半点文质彬彬的儒雅?


黄家为什么默认他和黄莺的暧昧,却不允许他们领证结婚?


黄莺又为什么百般讨好,却从不提结婚的事?


防的,不就是有人侵吞他们家财产吗?


这种时候,沈鸿鹄一张臭嘴到处乱张扬,还一副惟恐别人不知道,他惦记人家家产的样子,是想害他们被人扫地出门吗?


都活了半辈子了,还不知道他们这种身份,想要翻身有多难吗?


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


如今沈驰雁牺牲自己,背着吃软饭的骂名,换来一家子吃饱穿暖,家里人就该消停点儿!


可是这些人,一直在惹事儿!


之前是秦梦云,那么好的一个牛马,任劳任怨,你让她好好拉磨犁地不就完了,惹她干什么?


现在又是黄莺,脑子不好使,但是人家爹妈精明啊,就凭沈鸿鹄这种白痴,也想算计人家?


沈驰雁越想越气,手中的力道逐渐加重。


他不该是今天这个样子的,全是被这群没脑子的家人拖累的!


“哥!哥!”


沈鸿鹄被勒得一张脸通红,声音都发不出来了,他努力挣扎着,才让沈驰雁醒过神来。


可是,他并没有马上松开手,而是下令道:


“你今天就去南方打工,不要再回来!”


“我去南方打工?”


沈鸿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人是疯了吗,守着这么好的金店,他去鬼的南方啊?


他摇头,不想去。


“你必须去!”


沈驰雁用力一甩,将他摔在地上,结果两枚金戒指从他衣服里滚了出来。


沈鸿鹄连忙拿手捂住,刚碰到戒指,手掌就被亲哥踩住。


此时,沈驰雁的脸色非常的难看。


“狗改不了吃屎!”


他脚下用力,踩得沈鸿鹄疼得钻心,却不敢叫出来。


“要么,你今天离开江城,要么,我送你去牢房,你自己选一个!”


“我,我,我去打工!去打工!”


沈鸿鹄喊着,掌心的戒指已经嵌入肉里,疼得他想死。


沈驰雁将他拎起来,顺手捡起地上的戒指:


“现在就滚!你要敢去妈那儿告状,就别怪我不念手足之情!”


他扭头,看着沈鸿鹄,眼神是那么的冷。


这一刻,沈鸿鹄感觉眼前的人根本不是他大哥,完全像变了一个人。


透着恐怖!


“那你总得给我点盘缠吧?”


他小心翼翼,又可怜巴巴的乞求着,眼睛还一直在瞄那两枚金戒指。


可沈驰雁怎么可能给他?


“滚!”


就这一个字,沈驰雁抬腿离开,进了库房,开始盘点。


金店是每天一盘的,可防不住有人相互勾结,做假账,只要认真一查,就能查出来,


看着三十多件,大半斤的黄金缺口,沈驰雁想杀了弟弟的心都有了。


这么多黄金,足够枪毙他好几回的!


好在黄莺完全把店子交给他打理,每个月只查一次账,他还可以操作。


沈驰雁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等再睁开时,已经有了主意。


这黄金,有十四k的,十六k的,十八k的,二十四k的,别看型号差不多,价钱却天差地别。


何况还有一种工艺,叫做“金包银”。


……


“哇!好香啊!”


孜然的香气,随着炭火的味道飘散开来,引得人口水直流。


在这炎炎夏日,还有什么是比吃烧烤更好的享受吗?


那一定是再加一瓶冰镇啤酒!


其实,秦梦云没做过烧烤,她上一世只会煎牛排。


但是她想吃烧烤,知道是垃圾食品,知道不健康,就是想吃。


今天教张胖丫他们一家做吃的,顺便就腌制了点烤串。


没有签肉的签子,就直接砍了树,现劈。


劈着劈着,她又想到一个故事,挺有意思的。


江城绿化带很喜欢种夹竹桃,现在正是夹竹桃盛开的时候,红的,粉的,白的,漂亮得不行。


有人就用夹竹桃的树枝,串肉烤着吃,然后……


故事里都是骗人的,这肯定不行!


秦梦云摇了摇头,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,举着烤好的肉串问道:


“来,要不要尝一尝,秦式烤串!”


“要!”


张家的几个孩子早馋得不行,秦梦云一边烤,他们一边流口水。其他人也差不多,大家伙一哄而上,将烤串瓜分了个干净。


当然,他们还是蛮有良心的给秦梦云留了一个。


“秦大姐,你怎么这么会做吃的,感觉你啥都会做!做饮料,做小吃,就连烧烤也会呀?”


酱宇海对秦梦云的崇拜又增加了几分。


都说隔行如隔山,厨师分为白案和红案,不管哪一种,学起来都超级难。他简直不敢相信,有人能什么都会。


可这些在秦梦云眼里,则是一理通,百理明。


烹饪,它是有底层逻辑的。


更何况,她围着灶台,伺候那几张刁钻的嘴几十年,怎么也该修炼出点儿道行。


秦梦云将手里的烤串吃完,拍了拍手:


“做人哪有什么都会的,做生意也不可能赚完所有的钱。你该考虑考虑,早餐、中餐、晚餐、宵夜,你到底要做哪个?


别看你年轻,现在熬得住,就敢一整天都忙活,时间一长,身体就垮了。


选一样,把它做精,做强,做成一个品牌,别人只要想吃那个,就会到你这里来!”